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7 12:39   全显示 1楼
我想LZ只要拿出点证据应该完全可以加回的. 要不大家都当段时间再找个理由辞职, 申请区的版规也就没意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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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7 13:05   全显示 2楼
最后一句怎么了? 最后一句是完全站在管理得角度, 也就是你们得角度说得, 不理解得话可以再学学中文. 没看到我得前提么, 证据, 要有了证据别说是虚拟得社区, 就是真实生活都有例外. 法还考虑个情字.
此外还有言论自由, 你可以发表自己观点, 也可以说我错误. 但请不要对一个观点给予封杀否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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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7 15:31   全显示 3楼
7,8楼层看错了, 以为你在说我最后一句.
那句算是气话吧, 可以理解但有攻击之嫌. 看个人怎么看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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